胡正伟,1941年生,宁夏银川市人。现任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、宁夏回族自治区文联协会工作部副主任、宁夏美术家协会副主席、国家一级美术师;曾进修于广州美术学院、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进修班。原任宁夏文联朔方编辑部编辑、宁夏书画院、甘肃画院副院长,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、六届委员会委员,七、八届委员会常委,宁夏自治区文联委员.现任宁夏文史研究馆副馆长,宁夏书画研究院院长。擅国画、版熏。
1958年至1963年在宁夏地质局工作;
1963年至1986年分别在银川市文化系统、自治区群艺馆、自治区文联工作;
1986年至1994年在宁夏书画院工作;
1995年至2002年在宁夏文史馆工作。
1974年在广州美术学院中国画专业进修,得名家指导。
1982年结业于中央美术学院卢沉人物画进修班。